关于调整《新化学物质申报登记指南》数据要求的公告
为提高新化学物质申报数据要求的科学性和规范性,我部对《新化学物质申报登记指南》规定的常规申报毒理学、生态毒理学最低数据要求,理化特性、毒理学和生态毒理学数据的豁免条件进行了调整。
本公告自2017年10月15日起实施。原《新化学物质申报登记指南》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附件:1.常规申报毒理学最低数据要求
2.常规申报生态毒理学最低数据要求
3.常规申报理化特性数据豁免条件
4.常规申报毒理学数据豁免条件
5.常规申报生态毒理学数据豁免条件
环境保护部
2017年8月28日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7年8月3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