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2年度省级环保厅(局)政府网站绩效评估报告》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
为推进全国环保系统政府网站建设和科学发展,深化政务公开,推动环境保护服务型政府建设,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函〔2011〕40号)精神,我部组织开展了2012年度省级环境保护厅(局)政府网站绩效评估工作。
按照《关于开展2012年度省级环保厅(局)政府网站绩效评估工作的通知》(环办函〔2012〕998号),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委托环境保护部信息中心编制了《2012年度省级环保厅(局)政府网站绩效评估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报告》显示,2012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高度重视政府网站建设,各地网站综合服务水平持续提升,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加大,在线服务资源整合程度显著提高,政民互动效果逐步增强,特色服务引导与示范作用显著。
经过评选,河北省环境保护厅、上海市环境保护局、江苏省环境保护厅、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安徽省环境保护厅、湖北省环境保护厅、广东省环境保护厅、重庆市环境保护局、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和青海省环境保护厅(按照行政区划排序)政府网站工作成绩显著,评为“2012年度省级环保厅(局)优秀政府网站”,予以表扬。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福建省环境保护厅、河南省环境保护厅、甘肃省环境保护厅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厅政府网站工作也取得较好成绩。山西省环境保护厅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政府网站工作与上一年相比进步显著。
现将《报告》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实际,进一步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环办〔2012〕134号)和《关于加强全国环保系统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办〔2011〕113号)要求,完善网站各项功能,提高网站建设、管理与服务水平,推动网站科学发展,全面推进全国环保系统政务公开工作,为实现环境保护历史性转变,探索中国环保新道路作出更大贡献。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3年1月8日
抄送:环境保护部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