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3年度省级环保厅(局)政府网站绩效评估报告》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
为推进全国环保系统信息公开,指导和加强全国环保系统政府网站的建设与管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函〔2011〕40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3〕73号)等文件精神,我部组织开展了2013年度省级环保厅(局)政府网站绩效评估工作。
按照《关于开展2013年度省级环保厅(局)政府网站绩效评估工作的通知》(环办函〔2013〕745号),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委托部信息中心编制了《2013年度省级环保厅(局)政府网站绩效评估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报告》显示,2013年度省级环保厅(局)政府网站建设取得较大进展,网站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不断增强,在线服务功能日趋完善,服务一体化程度显著提高,政民互动效果明显。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河北省环境保护厅、上海市环境保护局、江苏省环境保护厅、浙江省环境保护厅、福建省环境保护厅、广东省环境保护厅、重庆市环境保护局、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和青海省环境保护厅(按照行政区划排序)政府网站工作成绩显著,被评为“2013年度省级环保厅(局)优秀政府网站”。
山西省环境保护厅、河南省环境保护厅、湖北省环境保护厅、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和云南省环境保护厅政府网站工作也取得较好成绩。江西省环境保护厅、四川省环境保护厅政府网站工作与上一年相比取得显著进步。
现将《报告》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实际,进一步落实《关于当前环境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环办〔2013〕86号)、《关于加强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环发〔2013〕74号)、《关于印发〈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和〈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通知》(环发〔2013〕81号)和《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等文件要求,切实发挥政府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作用,加强政府网站的在线办事和互动交流功能,努力促进环保系统服务型政府建设。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4年1月8日
抄送:环境保护部信息中心。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4年1月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