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09年度省级环保厅(局)政府网站绩效评估报告》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
为推进全国环境保护系统政府网站建设和科学发展,深化政务公开,推动环境保护服务型政府建设,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6〕104号)文件精神,我部组织开展了2009年度省级环境保护厅(局)政府网站绩效评估工作。
按照《2009年度省级环保厅(局)政府网站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及评分细则》(环办函〔2009〕1104号),经过有关专家认真评估,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委托环境保护部信息中心编制了《2009年度省级环保厅(局)政府网站绩效评估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广东省环境保护厅、河北省环境保护厅、湖北省环境保护厅和青海省环境保护厅(并列)、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北京市环境保护局、陕西省环境保护厅、浙江省环境保护厅、福建省环境保护厅、安徽省环境保护厅政府网站工作成绩显著,评为“2009年度省级环保厅(局)优秀政府网站”,予以通报表扬。
现将《报告》印发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实际进一步推动环保政府网站建设,积极组织开展对本辖区地市、县级环境保护部门政府网站的绩效评估工作,以评促建、以评促改、评建结合,全面推进全国环保系统政务公开工作,推动政府管理方式创新和服务型政府建设,为实现环境保护历史性转变,继续探索中国环保新道路,做出更大贡献。
二○一○年一月二十日
主题词:环保 政府网站 绩效报告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