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5年全国环保社会组织培训班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
为解读和宣贯《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相关配套工作,培育引导环保社会组织有序发展,推动环保社会组织有效参与环境保护事务,我部决定举办2015年全国环保社会组织培训班。请各地推选本地有代表性、有影响力、热心环保公益事业的环保社会组织代表参加培训。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15年9月8-9日(7日报到,9日下午返程,为期一天半)。
二、培训地点
山东省检察官培训学院(地点:山东省济南市历山路110号颐正大厦 电话:0531-85035888)
三、参加人员
北京市、山东省各10家非政府组织(NGO)代表;其余各省(区、市)未参加过我部以往举办的环保社会组织培训班的1家NGO,各1位代表(往年参加过我部培训班的组织名单见附件1)。
四、培训内容
(一)学习《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二)强化环保社会组织依法、有序、理性参与环境保护事务意识;
(三)研讨环保社会组织如何有效参与环境社会治理。
五、其他事项
(一)学员培训期间食宿、培训费、往返交通费由我部统一支出;
(二)请各省(区、市)推荐参加培训的人选,并将报名回执 (见附件2) 于2015年8月28日(周五)前传真至我部宣传教育司。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环境保护部宣传教育司 黄瀞漪
电 话:(010)66556058;18810567754
(二)中国环境新闻工作者协会 牛珂
电话:(010)66556057;15501208800
传真:(010)66556057
2.报名回执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5年8月25日
抄送: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中国环境新闻工作者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