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除污染减排存在问题企业挂牌督办的通知
山西省、辽宁省、河南省、广东省、贵州省、陕西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广东粤电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总量减排考核情况,2014年6月以来,我部先后对河南义马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大同煤矿集团大唐热电有限公司和同达热电有限公司、大连市热电集团有限公司、郑州新力电力有限公司、广东粤电集团有限公司、陕西韩城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华泰重化工有限公司和中泰化学阜康能源有限公司、新疆神火煤电有限公司、新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兵团农六师煤电有限公司实行挂牌督办。相关地方政府和单位对此高度重视,加强协调指导,采取有效措施,督促责任单位积极落实整改。目前,12家企业基本按要求整改到位。
经研究,我部决定解除上述12家企业挂牌督办。请相关省(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保部门和环境保护督查中心将上述企业纳入总量减排的重点监管范围,强化日常运行监管,确保稳定发挥减排效益。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6年2月18日
抄送: 山西省、辽宁省、河南省、广东省、贵州省、陕西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办公厅,环境保护部华北、华南、西北、西南、东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