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静乐丰润至兴县黑峪口高速公路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事宜的复函
山西省环境保护厅、陕西省环境保护厅:
你们《关于静乐丰润至兴县黑峪口高速公路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事宜的请示》(晋环〔2017〕137号)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该项目地跨山西和陕西,鉴于两省协商一致,同意委托山西省环境保护厅会同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审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进行该项目“三同时”监督管理。项目环评审批文件等环境管理结果及时报我部备案。
环境保护部环境影响评价司
2017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