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颁发中核新能核工业工程有限责任公司XN3000六氟化铀运输容器设计批准书的通知
中核新能核工业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3m3六氟化铀运输货包设计审批申请》(公司发〔2014〕29号)收悉。
根据《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及其配套规章《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我局审查了你公司提交的申请材料,认为你公司设计的XN3000六氟化铀运输容器满足我国相关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决定向你公司颁发XN3000六氟化铀运输容器设计批准书,内容如下:
一、法定代表人:孙根利。
二、单位住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并州南路西一巷9号。
三、设计批准编号:CN/057/H(U)-96(NNSA)。
四、设计安全分析报告版次:D版。
五、运输容器类型:H(U)型、Ⅱ级(黄)。
六、放射性内容物特性:天然六氟化铀,最大装载量为9270kg。
七、设计说明:XN3000六氟化铀运输容器由外部XN3000六氟化铀容器隔热罩和内部XN3000六氟化铀容器两部分组成,主体结构材料为16MnDR。空容器质量约为2092kg,最大外部尺寸为3114mm×1500mm×1380mm。
八、操作要求:运输容器必须按照设计安全分析报告规定的操作程序进行装载准备、装载和卸载。
九、运输方式:道路、铁路、水路。
十、使用环境温度:-40℃~+38℃。
十一、有效期至:2022年10月31日。
十二、本批准书不免除托运人遵守货包途经或抵达国政府任何要求的责任。本批准书不免除托运人遵守国家其他有关运输法规要求的责任。
国家核安全局
2017年11月14日
抄送: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机械科学研究总院核设备安全与可靠性中心,环境保护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7年11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