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3日,28个督查组共检查445家企业(单位),发现289家企业存在环境问题。存在问题的企业中,属于“散乱污”问题企业的83家,未安装污染治理设施的24个,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行的25个,存在VOCs治理问题的60个。
根据6月10日至13日督查情况,督查组共发现411个“散乱污”问题企业,占查出环境问题总数的31.6%。各督查组在河北省石家庄市、山东省德州市和天津市查出的“散乱污”问题企业最多,分别为122、55和29个。
一、部分地区“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不彻底
河北省唐山市迁西县渔户寨乡擦都岭村集聚了12家采砂、开矿、铁选加工点,物料露天堆放,未采取防扬尘措施。山东省滨州市惠民县胡集镇路家村集聚了23家塑料颗粒加工厂,在“散乱污”企业清单内仅有15家,只有1家“两断三清”,其余 22家工厂有生产迹象。山东省德州市平原县恩城镇刘江庄村集聚了13家木器加工厂,无环保手续和治理设施,现场检查时均已停产,尚未“两断三清”。
二、仍有部分“散乱污”企业屡禁不止
山东省德州市临邑县临盘诚通石材厂、山东省菏泽市巨野县创新保温材料有限公司、单县的菏泽万都木业有限公司、方都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和成武县的山东万丽时装有限公司擅自撕毁封条违法生产,无污染治理设施。其中山东万丽时装有限公司为屡禁不止再次撕毁封条违法生产。
以上问题,督查组已移交当地有关部门进一步调查处理。环境保护部强调,各级政府要加快推进“散乱污”企业清理整顿,确保措施到位、整治到位;对屡禁不止、擅自撕毁封条违法生产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坚决杜绝“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