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阅读推荐
关于转发《第三届中国环境与发展国际合作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给中国政府的建议》的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国务院有关部门办公厅:
中国环境与发展国际合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合会)是国务院于1992年批准成立的高级咨询机构。曾培炎副总理现任国合会主席。2003年10月30日—11月1日,国合会在北京召开了三届二次会议。本次会议上,与会的中外委员和课题组组长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与可持续的新型工业化道路”这个主题,展开深入讨论,畅所欲言,提出了许多很好的建议。国合会根据这些建议,结合有关课题组的研究成果,经反复讨论和修改,形成了《第三届中国环境与发展国际合作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给中国政府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 现将《建议》转发给你们,请研究采纳相关内容。 请将采纳《建议》情况的书面材料于2004年9月1日前寄送国合会秘书处,以便将有关情况归纳汇总并提交国合会三届三次会议。 联系人:国家环保总局国合会秘书处 王克忠 黎勇 联系电话:(010)66126793(传真)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15号 邮政编码:100035 E-mail:secretariat@cciced.org附件:
1.第三届中国环境与发展国际合作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给中国政府的建议
2.第三届中国环境与发展国际合作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纪要 3.国务院有关部门和部分省、直辖市研究采纳《国合会三届一次会议给中国政府的建议》情况汇总二○○四年二月十八日
主题词:环保 国合会 建议函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环境保护局,国家环保总局各直属单位、各派出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