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山东泰开成套电器有限公司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和制造许可活动范围变更的通知
山东泰开成套电器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办理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和制造许可证变更的请示》(泰开成套字〔2020〕14号)、《关于申请办理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和制造许可证变更的请示》(泰开成套字〔2020〕60号)收悉。经研究,通知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及其配套规章的要求,我局对你公司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和制造许可活动范围变更申请进行了审查,认为你公司在所申请的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和制造方面满足了《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三条及《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和无损检验监督管理规定》第八条所要求的各项条件,同意你公司《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许可证》[国核安证字S(24)14号]和《民用核安全设备制造许可证》[国核安证字Z(24)28号]许可活动范围表中1E级低压配电装置(不含停堆断路器柜)设计和制造能力特征参数由“额定电压380V及以下,额定电流2000A及以下,额定短时耐受电流50kA及以下”变更为“额定电压400V及以下,额定电流3200A及以下,额定短时耐受电流80kA及以下”,1E级中压配电装置(熔断器-接触器柜)设计和制造能力特征参数由“额定电压7.2kV及以下”变更为“额定电压12kV及以下”。
你公司应按照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和条件,开展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和制造活动,确保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和制造质量。
国家核安全局
2024年7月7日
(此件社会公开)
抄送:华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核与辐射安全中心,苏州核安全中心。